规章制度:行为准则发表时间:2024-04-24 09:19 高唐金时燃气有限公司行为准则 用户到我公司或电话咨询办理有关事宜时,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、时限、程序、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。 对用户要求办理的事项,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,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,一次性清楚地告知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、有关手续、具体如何办理;对手续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,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资料。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,要明确告知他人应找哪个科室或哪位同志办理。 对用户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,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,经办人应想办法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,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,不能一推了之。 对需一次性告知的重要事项,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,并存档备查。 违反本制度,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明确告知,致使服务对象跑两趟,给他人造成不便和不必要损失的,除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,承办人应赔偿服务对象的往返交通费。 |